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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2版)

2017年12月16日 11833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2版)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参考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外最新的相关指南1,2,3,并结合我国国情和临床治疗经验,经反复讨论修改,最终形成本指南。本指南遵循循证医学的理念,对有关治疗方案做出证据评价4,以进一步规范我国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诊治。

本指南的循证证据进行等级评价并有推荐建议4:(1)证据等级:I:证据来自至少1个高质量的随机对照试验;Ⅱ-1: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II-2: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前瞻性或回顾性)研究或者病例对照研究;II-3:证据来自比较不同时间或地点干预措施效果的差异;Ⅲ:基于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或者专家委员会报告等的专家意见。(2)推荐建议:A:证据适合推荐应用于临床预防;B:证据较适合推荐应用于临床预防;c:现有的证据间不一致;D:有一定证据不推荐用于临床预防;E:有相当证据建议不推荐用于临床预防;I:没有足够的证据。

1分类[3][],[5][]

1.1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期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1mmHg=0.133kPa)和(或)舒张压≥90mmHg。于产后12周恢复正常。尿蛋白阴性。产后方可确诊。少数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1.2子痫前期

轻度: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伴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 )。

重度:血压和尿蛋白持续升高,发生母体脏器功能不全或胎儿并发症。

子痫前期患者出现下述任一不良情况可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

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

尿蛋白≥2.0g/24h或随机尿蛋白≥( );

持续性头痛、视觉障碍或其他脑神经症状;

持续性上腹部疼痛等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症状;

肝酶异常:血丙氨酸转氢酶(ALT)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T)水平升高;

肾功能异常:少尿(24h尿量<400ml或每小时尿量<17ml)或血肌酐>106μmol/L;

低蛋白血症伴腹水或胸水;

液系统异常:血小板计数呈持续性下降并低于100×109/L;血小管内溶血、贫血、黄疸或血乳酸脱氢酶(LDH)水平升高;

心力衰竭、肺水肿;

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

孕34周前发病(Ⅱ-2B)。

1.3子痫

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

1.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妊娠20周前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1.5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前无蛋白尿,20周后出现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 );或妊娠20周前有蛋白尿,加周后尿蛋白明显增加或血压迸一步升高或出现血小板减少<100×109/L。

2诊断

2.1病史

注意询问妊娠前有无高血压、肾病、糖尿病等病史,了解患者此次妊娠后高血压、蛋白尿等症状出现的时间和严重程度,有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家族史。

2.2高血压的诊断

血压的测量1:测量血压前被测者至少安静休息5min。测量取坐位或卧位.注意肢体放松,袖带大小合适。通常测量右上肢血压,袖带应与心脏处于同一水平(II-2A)。

妊娠期高血压定义为同一手臂至少2次测量的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390mmHg。若血压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mmHg,但低于140/90mmHg时,不作为诊断依据,但须严密观察。对首次发现血压升高者,应间隔4h或以上复测血压,如2次测量均为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诊断为高血压。对严重高血压患者[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为观察病情指导治疗应密切监测血压。

2.3尿蛋白检测和蛋白尿的诊断

高危孕妇每次产前检查均应检测尿常规(II-2B)。尿常规检查应选用中段尿。可疑子痫前期孕妇应检测24h尿蛋白定量6。

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300mg/L(即30mg/dl)或尿蛋白定性≥( )定义为蛋白尿。

2.4辅助检查

妊娠期高血压应定期进行以下常规检查:

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脂;肾功能;心电图;B超。

子痫前期、子痫视病情发展和诊治需要应酌情增加以下有关的检查项目:

眼底检查;凝血功能;血电解质;超声等影像学检查肝、胆、胰、脾、肾等脏器;动脉血气分析;心脏彩超及心功能测定;B超检查胎儿发育、脐动脉、子宫动脉等血流指数;必要时行头颅CT或MRI检查。

3处理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治疗目的是预防重度子痈前期和子痫的发生,降低母胎围产期病率和死亡率,改善母婴预后。治疗基本原则是休息、镇静、解痉,有指征地降压、利尿,密切监测母胎情况,适时终止妊娠。应根据病情轻重分类,进行个体化治疗。

妊娠期高血压:休息、镇静、监测母胎情况,酌情降压治疗。

子痫前期:镇静、解痉,有指征地降压、利尿,密切监测母胎情况,适时终止妊娠。

子痫:控制抽搐,病情稳定后终止妊娠。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以降压治疗为主,注意子痫前期的发生。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兼顾慢性高血压和子痫前期的治疗。

3.1评估和监测

妊娠高血压疾病在妊娠期病情复杂、变化快,分娩和产后生理变化以及各种不良刺激等均可能导致病情加重。因此,对产前、产时和产后的病情进行密切监测和评估十分重要。监测和评估的目的在于了解病情轻重和进展情况,及时合理干预,早防早治,避免不良临床结局发生(Ⅲ-B)。

基本检查:了解头痛、胸闷、眼花、上腹部疼痛等自觉症状,检查血压、血尿常规、体质量、尿量、胎心、胎动、胎心监护。

孕妇的特殊检查:包括眼底检查、凝血功能、心肝肾功能、血脂、血尿酸和电解质等检查(Ⅲ-B)。

胎儿的特殊检查:包括胎儿发育情况、B超和胎心监护监测胎儿宫内状况和脐动脉血流等(Ⅲ-B)。

根据病情决定检查频度和内容,以掌握病情变化(Ⅲ-B)。

3.2一般治疗

地点: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可在家或住院治疗;轻度子痫前期患者应评估后决定是否院内治疗;重度子痛前期、子痫患者均应住院治疗。

休息和饮食:应注意休息,并取侧卧位。但子痫前期患者住院期间不建议绝对卧床休息7(I-D)。保证摄入充足的蛋白质和热量。不建议限制食盐摄入8(II-2D)。

镇静:为保证充足睡眠,必要时可睡前口服地西泮2.5-5.0mg。

3.3降压治疗

降压治疗的目的是预防子瘸、心脑血管意外和胎盘早剥等严重母胎并发症。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的高血压孕妇应降压治疗;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90mmHg的高血压患者可使用降压治疗。目标血压1:孕妇无并发脏器功能损伤,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55mmHg,舒张压应控制在80-105mmHg;孕妇并发脏器功能损伤,则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39mmHg,舒张压应控制在80-89mmHg。降压过程力求下降平稳,不可波动过大,且血压不可低于130/80mmHg。以保证子宫胎盘血流灌注(Ⅲ-B)。

常用的口服降压药物有:拉贝洛尔(I-A)、硝苯地平短效(I-A)或缓释片(I-B)。如121服药物血压控制不理想,可使用静脉用药.常用有:拉贝洛尔(I-A)、尼卡地平、酚妥拉明(Ⅱ-3B)。孕期一般不使用利尿剂降压,以防血液浓缩、有效循环血量减少和高凝倾向9(Ⅲ-B)。不推荐使用阿替洛尔和哌唑嗪10(I-D)。硫酸镁不可作为降压药使用(II-2D)。禁止使用血管紧张索转换酶抑制剂(ACEI)和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10(II-2E)。

拉贝洛尔:为α、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用法:50-150mg口服,3—4次/d。静脉注射:初始剂量20mg,10min后如未有效降压则剂量加倍,最大单次剂量80mg,直至血压被控制,每天最大总剂量220mg。静脉滴注:50-100mg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500ml,根据血压调整滴速;血压稳定后改口服。

硝苯地平:为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阻滞剂。用法:5-10mg口服,3—4次/d,24h总量不超过60mg。紧急时舌下含服10mg,起效快,但不推荐常规使用。

尼莫地平: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可选择性扩张脑血管。用法:20-60mg口服,2-3次/d;静脉滴注:20-40mg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ml,每天总量不超过360mg。

尼卡地平: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阻滞剂。用法:口服初始剂量20-40mg,3次/d。静脉滴注:1mg/h起,根据血压变化每10分钟调整剂量。

酚妥拉明:为α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用法:10-20mg溶入5%葡萄糖溶液100~200ml,以10μg/min的速度静脉滴注:必要时根据降压效果调整滴注剂量。

甲基多巴:为中枢性肾上腺素能神经阻滞剂。用法:250mg口服,每天3次,以后根据病情酌情增减,最高不超过2g/d。

硝酸甘油:作用于氧化亚氮合酶,可同时扩张静脉和动脉,降低前、后负荷,主要用于合并急性心力衰竭和急性冠脉综合征时高血压急症的降压治疗。起始剂量5-10μg/min静脉滴注,每5一10分钟增加滴速至维持剂量20-50μg/min。

硝普钠:强效血管扩张剂。用法:50mg加入5%葡萄糖溶液500ml按0.5-0.8μg·kg-1·min-1缓慢静脉滴注。孕期仅适用于其他降压药物应用无效的高血压危象孕妇。产前应用不超过4h。

3.4硫酸镁防治子痫

硫酸镁是子痈治疗的一线药物(I-A),也是重度子痫前期预防子痫发作的预防用药11(1一A)。硫酸镁控制子痫再次发作的效果优于地西泮、苯巴比妥和冬眠合剂等镇静药物11(I—A)。除非存在硫酸镁应用禁忌证或者硫酸镁治疗效果不佳,否则不推荐使用苯巴比妥和苯二氮革类(如地西泮)用于子痫的预防或治疗。对于轻度子痫前期患者也可考虑应用硫酸镁(I-c)。

3.4.1用法

控制子痫:静脉用药:负荷剂量2.5—5.0g,溶于10%葡萄糖溶液20ml静脉推注(15—20min),或5%葡萄糖溶液100ml快速静脉滴注,继而1一2g/h静脉滴注维持。或者夜间睡眠前停用静脉给药,改用肌内注射,用法:25%硫酸镁20ml 2%利多卡因2ml臀部肌内注射。24h硫酸镁总量25—30g(I-A)。

预防子痫发作(适用于子痫前期和子痫发作后):负荷和维持剂量同控制子痫处理。用药时间长短根裾病情需要调整,一般每天静脉滴注6~12h,24h总量不超过25g。用药期间每天评估病情变化,决定是否继续用药。

3.4.2注意事项

血清镁离子有效治疗浓度为1.8~3.0mmoL/L,超过3.5mmol/L即可出现中毒症状。使用硫酸镁的必备条件:

膝腱反射存在;呼吸≥16次/min;尿量≥25ml/h(即t>600ml/d);备有10%葡萄糖酸钙。

镁离子中毒时停用硫酸镁并缓慢(5—10min)静脉推注10%葡萄糖酸钙10ml。如患者同时合并肾功能不全、心肌病、重症肌无力等,则硫酸镁应慎用或减量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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