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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多机构备案劳务协议

医师多机构备案劳务协议

最近更新日期:2023年3月23日

提示条款:

为遵守国家对医师多机构执业的管理规定,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互联网医院(具体含义见定义)制订本《医师多机构备案劳务协议》(下称“本协议”),以明晰各方权利义务,确保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为患者用户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审慎阅读】通过微医平台使用相应的互联网产品或服务(“微医生服务”)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内各条款内容,特别是您的权利和义务条款、医疗纠纷和医疗责任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以及其他以粗体标识的涉及用户核心利益的重要条款。

【协议范围】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贵我双方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微医生公示的以及后续发布的相关声明及政策、规则和协议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微医生服务,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

【签约动作】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微医生达成一致,成为微医生“用户”。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如果您未申请注册流程,则您通过访问和/或使用微医生,即视为您表示同意接受本协议以及其他与微医生相关服务相关的协议和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微医生《隐私权政策》的全部内容的约束,否则请您不要访问或使用微医生。

一、定义

微医生:指我们开发、运营的,为医生用户提供患者咨询、远程诊疗、诊后随访、患者管理、同行学术交流、科教内容上传等功能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平台,包括微医生App、微医生公众号等客户端应用程序。

微医平台:指我们开发、运营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平台,包括微医App、微医健康平台小程序等可以实现其全部或部分功能的小程序、公众号等客户端应用程序。(本协议项下,“微医生”、“微医平台”统称“微医平台”)。

互联网医院:指微医在中国境内设立、接入微医平台并通过微医平台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的互联网医院,包括乌镇互联网医院、天津微医互联网医院等在内的互联网医院或具备互联网诊疗资格的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所包含的医疗机构在微医平台更新并发布。

多机构执业备案:指依据各省区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要求,互联网医院收集医生相应的资质信息、身份信息、照片等相关内容,备案至省区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或依据各省区卫生健康委的要求进行的“医生多机构注册”流程。

二、多机构备案服务内容

1、您应确保通过微医平台为互联网医院提供多机构执业服务时,执业类别应与您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一致,执业范围涉及的专业应当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二级诊疗科目相同。

2、您应确保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等应与多机构执业服务内容一致,且执业类别符合法律法规对多机构执业的相关规定。

3、您同意以医师身份在微医平台上为接入的互联网医院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活动等,包括:

(1)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

(2)开展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工具的远程会诊、咨询等医疗服务;

(3)为互联网医院人员提供医疗技术服务和医疗理论培训等;

(4)接受互联网医院的其他安排提供相应的医疗或相关服务;

(5)其他符合互联网医院要求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具体服务。

4、在您按本协议约定为互联网医院中一家或多家医疗机构提供多机构执业服务的前提下,可按照本协议约定从医疗机构获得相应报酬。

三、执业期限

1、当您符合以下条件时即视为在互联网医院对应的医疗机构开始多机构执业:

(1)提供真实且符合执业资格的各类资质和身份等证照材料,且满足互联网医院审查要求;

(2)在微医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并提交了所需的各项信息,且满足互联网医院审查要求;

(3)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监管机构要求,满足多机构执业资质要求,并按当地监管要求通过互联网医院中相应的医疗机构办理了多机构执业相应的备案手续;

(4)接受本协议条款及此后不时修改、更新、调整的本协议条款。

2、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即视为您终止在互联网医院对应的医疗机构多机构执业:

(1)您不再具备多机构执业的资质和身份,或您不再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或当地监管机构对多机构执业的要求条件,包括变更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及变更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导致多机构执业登记失效且尚未重新办理备案登记的;

(2)您主动中断且不再继续通过微医平台为互联网医院提供多机构执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动注销账号、删除资料等;

(3)您提供多机构执业的互联网医院有理由相信或基于合理判断您不适宜或无法继续提供多机构执业服务且已经通知您;

(4)您或互联网医院明确提出不再继续履行本协议的。

当您终止多机构执业时,还应配合互联网医院向监管机构办理取消多机构执业的备案登记手续。

四、工作任务和执业时间

1、在您开始多机构执业后,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多机构执业服务,遵守互联网医院管理规定和微医平台规则等约束性文件的规范。

2、互联网医院可根据运营需要安排您的工作,或者要求您通过使用微医平台相应电子商品或服务提供多机构执业服务,包括互联网医疗服务产品、咨询、资讯发布等与多机构执业相关的医疗服务。您应按照互联网医院和微医平台相关规定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商品或服务使用规范、流程规范、平台规则等。

3、具体工作时间以工作安排或实际提供的多机构执业服务时间为准,同时应遵照微医平台相关电子商品或服务规则对流程和时限的要求提供规范化的服务。

五、薪酬和税金

按照微医平台结算规则结算和支付您的劳务薪酬,结算依据参考您的实际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业绩等因素。

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劳务薪酬的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如属于法律规定应由多机构执业机构代扣代缴的,您同意由对应的互联网医院代扣代缴。

鉴于您在互联网医院提供的多机构执业服务需要使用微医平台的相关产品和服务,故在薪酬结算时需按照微医平台规则体现相关的微医平台产品或服务费。

六、您的权利与义务

本协议中您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您应确保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所提供的信息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备案等)均真实准确;

2、您应确保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建立了合法的聘用(劳动)关系,且在多机构执业期间保持该聘用(劳动)关系的正常存续;

3、您应确保具备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互联网诊疗的资质及执业年限等要求;

4、您在提供多机构执业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执业医师法》等国家医疗卫生行业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

5、您同意遵守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和规定,同意遵守微医平台的规则和流程;

6、您同意积极配合互联网医院多机构执业机构办理必要的执业登记手续;

7、您同意授权微医平台及互联网医院使用您的肖像、学术履历、技术资质、学术著作等个人信息在微医平台及其他合作平台进行业务推广和品牌宣传;

8、您同意在多机构执业服务范围内接受互联网医院的工作安排,并确保履行所安排工作的合规合法;

9、您应确保未经互联网医院指派,不擅自接受互联网医院合作医疗机构或患者的服务委托,不利用互联网医院、微医平台或微医相关的企业品牌开展非本协议授权或约定范围内的业务;

10、本协议履行期间,您应确保不从事有损您个人执业声誉或有损互联网医院、微医平台及关联企业品牌、声誉的行为;

11、您在使用微医平台的过程中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互联网医院的服务从事他人侵犯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活动,否则,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您有权在提供了多机构执业服务后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

13、您有权对互联网医院在服务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提出建议或投诉;

14、您有权在微医平台使用相关电子商品或服务出现问题时提出反馈,属于平台技术问题的由微医平台负责解决。

七、医疗纠纷和医疗责任

1、在您提供多机构执业服务过程中与患者发生纠纷的,您应立即向互联网医院相应负责机构汇报。如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情形的,您应立即向互联网医院相应负责机构报告,由互联网医院统一处理。

2、您在多机构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的,应当由多机构执业医疗机构和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构成医疗事故的,多机构执业医疗机构负责处理后,根据您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行为,有权向您追责或追偿。

3、如果因为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任何规定而给互联网医院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失(非医疗事故),您应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八、知识产权保护

1、除非微医平台另行声明,微医平台的所有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商标、图形、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和其他所有相关权利)均归微医平台所有。未经微医平台事先许可,任何人不得通过机器人、蜘蛛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转播、展示、镜像、上传、下载微医平台内的任何内容。

2、您在平台发布的原创内容的知识产权归您所有。您保证您在平台发布的任何信息不得损害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也不得违反任何政策法规及平台规则。如违反上述约定或因发布的信息内容产生的纠纷/监管等,均由您负责解决并承担法律责任。

3、您承诺不将已发表于平台的信息,以任何形式发布或授权其它主体以任何方式使用(包括但限于在各类网站、媒体上使用)。

4、您同意将您在平台发表的任何形式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评价、咨询答复、各类话题文章等)的财产性权利等任何可转让的权利,如著作权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以及其他可转让的权利,全部独家且不可撤销地转让给微医所有,并同意微医有权就任何主体侵权而单独提起诉讼。

九、保密及个人信息保护

1、互联网医院应当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医疗数据保密的有关法律法规,妥善保管您的个人信息。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您应对获知的互联网医院、微医平台(含微医全球抗疫平台)及微医关联公司的商业信息或患者个人信息等予以保密,非经信息所有人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您进一步保证,您仅将患者个人信息用于本协议约定的互联网诊疗服务活动,除此之外,不得将患者个人信息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十、协议修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运营需要,互联网医院有权对本协议条款不时地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协议一旦被张贴在微医平台上即生效,并代替原来的协议,互联网医院或微医平台将公告通知变更信息。您可随时登陆查阅最新协议;您有义务不时关注并阅读最新版的协议及微医平台公告。如您不同意更新后的协议,可以且应立即停止接受微医平台依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如您继续使用微医平台基于本协议提供的服务,即视为同意更新后的协议。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条被视为废止、无效或因任何理由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任何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服务协议为准。

十一、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签订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2、本协议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适用之有效法律(但不包括其冲突法规则)。如发生本协议与适用之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有效条款继续有效。

3、如缔约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十二、其他

1、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方式签署,您注册并登录微医平台即视为您同意本协议内容。

2、【通知】您同意微医通过下列任一种方式向您发送通知:(1)公告;(2)站内信、客户端推送的消息;(3)根据您预留的联系方式发送的电子邮件、短信、函件等。微医以前述约定的电子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函件等书面通知,在微医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如多种通知方式并存的,则送达时间以上述方式中最早送达之时为准。

微医不保证您能够收到或者及时收到该等通知/信息,且不对此承担任何后果。

3、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并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规定的含义或解释。